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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法規沿革
法規沿革
法規名稱:
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
公發布日:
民國 100 年 06 月 14 日
修正日期:
民國 100 年 11 月 14 日
發文字號:
府法規字第1000862961A號
法規體系:
臺南市法規資料庫/交通類
圖表附件:
臺南市政府109年5月14日府交運字第1090457393A號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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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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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沿革
1.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四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00396864A 號令
訂定發布全文 8 條;並自發布日施行
2.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四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00862961A 號
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;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(原名稱
: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規費收費辦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