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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沿革
法規沿革
法規名稱:
廢/停
臺南市民俗及有關文物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
公發布日:
民國 100 年 06 月 23 日
廢止/停止適用日期:
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
發文字號:
府文資處字第1061350979號 函
法規體系:
臺南市法規資料庫/文化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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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沿革
歷史法規
1.臺南市政府100年6月22日府文資處字第1000398409號函訂定,
並自99年12月25日生效
2.臺南市政府104年1月5日府文資處字第1031237155號函修正部
分規定,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
3.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26日府文資處字第1061350979號函停止適用,並自即日起生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