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
列印時間:110.03.05 02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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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臺南市畜禽及水產養殖物遷移費查估標準
公發布日:
民國 101 年 08 月 13 日
發文字號:
府法規字第1010653511A號 令
法規體系:
臺南市法規資料庫/農業類
圖表附件:
附表一 畜禽類遷移費.doc
附表二 水產養殖物遷移費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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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沿革
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臺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第
二十二條規定訂定之。
第 二 條 遷移畜禽依附表一發給遷移費。
第 三 條 遷移水產養殖物依附表二發給遷移費。
第 四 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三日施行。
資料來源:臺南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