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臺南市政府衛生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妥善管理電子看板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電子看板以提供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(以下稱申請人)播放政令、業務或其他公益性宣導影片為限。
三、電子看板播放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8時,本局得視情況調整。
四、申請播放影片長度以1分鐘為限。
前項影片以循環輪播方式播放,每日輪播影片至多30部。
五、申請人應於預定播放日7日前填具申請表,向本局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始予播放。
播放日數最長以1個月為限。
六、播放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局不予核准:
(一)涉及營利性、政治性或宗教性內容。
(二)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。
(三)經本局認定不宜播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