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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辦法」

公告日期: 112.11.16
預告日期: 112.11.21 ~ 112.11.29
發文字號: 府教特(二)字第1121485001號公告
容:
一、修正機關:臺南市政府。
二、修正依據:特殊教育法第37條第3項。
三、修正草案如附件。
四、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,以書面向本市承辦機關(單位)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機關(單位):臺南市政府教育局。
(二)地址: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。
(三)電話:06-6337740。
(四)傳真:06-6337741。
(五)電子郵件:tnset@tn.edu.tw
五、陳述意見或洽詢本市承辦機關之起訖日期,以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日期為準。
圖表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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